2021-03-15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投资者权益保护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投资者保护“五位一体”(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新格局正在形成,中际旭创将积极贯彻新《证券法》的要求,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及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期间持续做好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是每年的5月15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4月设立的节日,该节日旨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全面构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新格局。
山东证监局温馨提醒您
1.诚实守信,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
2.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
3.心莫贪、擦亮眼、崩根弦、防诈骗。
4.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5.选择合适理财产品,保护好自己财产。
6.理财产品细甄选,合理配置降风险。
7.正确树立理财观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8.风险牢记于心,投资量力而行。
9.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10.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11.认识市场、认识自己,做理性投资的投资者。
12.跟风炒作多亏损,理性投资是根本。
13.投资要到合法渠道,防范非法证券投资的风险,树立投资风险自担意识。
14.防范非法证券活动之“五要”,一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二要学习证券投资知识,三要保持理性投资心态,四要征询专业人士意见,五要抵制非法证券活动。
15.“炒新”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