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了解更多中际旭创的动态信息

媒体报道

超额完成业绩,中际旭创奖励收购标的原股东5个亿

2019-07-25  来源: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风生水起的并购热潮后,因收购标的未能兑现此前作出的“美好”业绩承诺,上市鲁企追讨补偿的情况屡屡可见,且令人泄气。那么,若超额完成业绩承诺,收购标的会得到奖赏吗?


虽然这种状况颇为少见,但答案是肯定的,亦是喜闻乐见的。


中际旭创(300308)23日便公告称,因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旭创”)2016至2018年度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为14.88亿元,按超额业绩奖励的约定,苏州旭创2016至2018年度实现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为4.92亿元。


3年实现净利润

合计14.88亿元

这一颇为给力的收购标的——苏州旭创,是中际旭创于2016年底启动收购的。


2016年11月8日中际旭创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2016年11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同时,2017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苏州益兴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圣等2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苏州旭创100%股权,交易对价为28亿元。2017年7月3日,27名交易对方所持苏州旭创100%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中际旭创名下,苏州旭创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根据彼时中际旭创与刘圣、朱皞、朱镛、余滨、益兴福、坤融创投、禾裕科贷、西藏揽胜、悠晖然、舟语然、福睿晖、睿临兰、云昌锦、旭创香港、谷歌香港、ITC Innovation、凯风旭创、上海光易共18名交易对方签署的经重述及修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以及《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关于“业绩补偿安排”和“超额业绩奖励”的有关规定,各方约定在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业绩补偿期限内,苏州旭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3亿元、2.16亿元和2.79亿元。


虽然耗资不菲,但苏州旭创却颇为给力,“一往无前”地在2016年至2018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36亿元、5.89亿元和6.63亿元,合计达到14.88亿元,大幅超过承诺数,实现率分别达到136.52%、272.79%和237.48%。


因此,根据此前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情形,苏州旭创2016至2018年度实现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为4.92亿元,未超过标的资产总交易对价的20%。


“公司本次拟实施的超额业绩奖励的对象为所有参与业绩补偿的苏州旭创原有股东(其中包括苏州旭创管理团队的持股公司),过去3个会计年度,苏州旭创业绩增长较快,在完成业绩承诺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重组后的各项资源整合。”对此,中际旭创表示,苏州旭创的业绩增长增厚了对股东的回报,业绩奖励的实施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输入您想查 |

社会责任

致力于保护全球公民,设计更美好的世界,促进精益生产及产品价值提升,为构建和谐社会竭尽企业社会责任。

了解详情
返回顶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