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了解更多中际旭创的动态信息

企业新闻

2023《公司法》修订 | 保障企业活力与合法权益

2024-02-29

202312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自202471日起施行。《公司法》的本次修订,可以更好地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和企业活力的激发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公司法》修订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指定。1999年、2004年对《公司法》个别条款进行修改,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2018年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做了两次修改。《公司法》的制定和修改,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密切相关,对于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修改《公司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适应时间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修改公司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修订的《公司法》的重要变化包括:


1、完善公司资本制度

1) 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以确保公司注册资本与实际资本相符合,重塑债权人对公司注册资本的信赖。此外,对新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且出资期限超过新法规定期限的公司,国务院将制定具体办法,为其设置过渡期以逐步调整出资期限。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即是不要求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资本全部发行完毕,则要通过股东会决议进行增资。新《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同时要求发起人全额缴纳股款,授权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且时间不超过三年,这不仅方便公司设立、提高筹资灵活性,还能减少注册资本虚化等问题。

3)新增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和劣后股、特殊表决权股、转让受限股等类别股:这一规定增加了公司资本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有助于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和市场情况灵活调整资本结构。

4)引入无面额股制度:股票面额是股份公司所在发行的股份面上标明的票面金额,以“元/股”为单位;无面额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记载全额的股票,只记载股数以及占总股本的比例。该制度允许公司根据章程择一采用面额股或者无面额股,也可以二者之间相互转换。


2、优化公司治理

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新《公司法》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或者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这一变化旨在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此外,新《公司法》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任期、选举和罢免等事项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2)强化公司治理透明度:新《公司法》强调财务报告、业务运营和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公开和可审查,要求公司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对股东、员工、消费者乃至社会环境的影响。

3)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对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对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监事。

4)强化职工权益保障:为更好保障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规定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公司,公司董事会中成员应当有职工代表,且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3、加强股东权利保护

1)完善股东提案权规定:新《公司法》完善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程序,强化了股东民主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此外,将提案股东的条件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降低到百分之一以上,降低了小股东提议案的门槛,更有利于强化公司民主治理。

2)新增回购请求权出发情形:对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规定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为中小股东提供了推出公司的途径。


4、强化控股股东等人员的责任

1)强化控股股东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影响,指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这表明新公司法旨在通过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来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义务:新《公司法》强化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合规履职的义务,对于违规受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示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将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董监高违反法定义务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或股东(代位)有权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之诉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

3)规定董监高任职资格的负面条件:新《公司法》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等原因被判处刑罚等。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4)增加对董监高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新公司法全面规制了董监高(含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限制进行关联交易、核查和催促股东按期足额实缴出资的义务、董事高管和实控人对公司所负的忠实勤勉义务的含义等。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管理层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个人利益。



请输入您想查 |

社会责任

致力于保护全球公民,设计更美好的世界,促进精益生产及产品价值提升,为构建和谐社会竭尽企业社会责任。

了解详情
返回顶部
TOP